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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record

购买他人被盗游戏装备导致封号?法院:不构成善意取得不予保护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争议焦点

游戏公司封停小林的游戏账号是否属于侵权。

基本事实

小林通过微信以380元从伍某处购买游戏“副将”角色,该角色经游戏玩家小度的账号发送给小林。后小林游戏账号被封。游戏客服称小度求助其账号部分重要游戏角色被盗,相关角色已被出售无法找回;小度账号常登录地在成都,但发送“副将”时关键登录IP在西藏,游戏公司据此以涉及盗号行为封停小林账号。小林称其通过微信线下交易购买,未实施盗号,要求解封并赔偿损失;游戏公司称小林通过非官方渠道购买的游戏角色源头系他人盗窃所得,依据用户协议有权封禁。

法院认定

法院判决驳回小林的诉讼请求,认定游戏公司封停小林游戏账号不构成侵权。

裁判理由

法院认为,小林注册登录时已勾选同意用户协议与隐私政策,应知晓线下交易风险及盗号可能导致的措施,并受不得线下交易约定约束;小林明知案涉游戏角色很可能系赃物、线下交易与平台交易存在差价,仍选择线下交易,扰乱网络虚拟财产交易秩序,不构成善意取得;游戏公司明确如小林返还案涉物品则同意解封,但小林拒绝,故封停账户不构成侵权。

实务要点

游戏公司应尽谨慎注意义务,为用户交易提供专业安全的服务环境,并对异常交易主体和行为尽谨慎注意和防范义务。游戏用户应遵守与游戏公司的协议及国家关于虚拟财产交易的法律法规,选择较安全的平台交易游戏角色等;如遭遇游戏角色被盗,应及时联系平台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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