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法律意见。

返回案例库

Case record

毛坯房装修开民宿?警惕“装修返租”陷阱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争议焦点

租赁公司停工失联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房屋租赁合同应否解除,以及装修款返还和违约金如何认定。

基本事实

丁先生、王女士与连云港某住房租赁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毛坯房交由其改造为民宿经营,租期60个月,月租金4500元;业主先支付装修费91000元,公司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场、90个工作日内完成装修并按约支付租金。业主交付房屋并付清装修款后,公司仅完成部分水电、瓦工及木工施工便停工失联,未完成装修、未配齐家具家电,也未支付租金,催告邮件因无人签收被退回。业主诉请解除合同、返还装修款91000元并支付违约金50400元。

法院认定

法院判令解除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公司返还丁先生、王女士装修款3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50400元。

裁判理由

案涉合同合法有效,业主已按约交付房屋并支付装修款;租赁公司仅完成部分装修后停工失联,经书面催告仍不履行装修、支付租金等主要义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合同应予解除。结合现场勘验,部分装修已添附于房屋并具有一定使用价值,计算应退装修款时应扣减已完成工程价值,故酌定返还30000元,并按约支持违约金50400元。

实务要点

选择房屋托管、民宿代运营服务时应审慎看待“民宿托管模式”,签约前核实公司资信和涉诉记录;装修款应按节点验收后支付,避免未竣工即付清全款;发现公司停工失联后,应及时保存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施工现场照片等证据,报案并提起民事诉讼,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

查看官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