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record
替跑出事故,配送公司想免责?法律这关过不去
争议焦点
骑手替跑发生非机动车交通事故,配送公司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
基本事实
罗某与石某均系某配送公司众包外卖骑手。石某因“520”当天订单过多,由罗某替其配送;罗某驾驶电动二轮车与刘某同向行驶的电动二轮车碰擦,致刘某受伤。交警认定罗某超车时未确保安全,负全部责任。因罗某替跑,配送公司投保的三者险保险公司拒赔刘某的人伤损失,刘某遂将罗某及配送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认定
某配送公司一次性赔付刘某损失合计14436元,驳回刘某对骑手的诉讼请求;配送公司上诉后,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罗某与配送公司之间属内部追偿关系,本案处理的是外部侵权关系;替跑过程中罗某仍具备职务行为外观,受害人刘某无法辨识替跑情况,配送公司仍享有派单利益,故刘某主张配送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于法有据。
实务要点
骑手替跑存在法律风险,可能引发责任纠纷;配送公司不能仅以替跑违反平台规则或单位规定、保险公司拒赔为由免除对外侵权责任;新业态用工应兼顾从业者权益与公众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