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法律意见。

返回案例库

Case record

网购差评算侵权吗?一盒草莓给出答案

睢宁县人民法院

争议焦点

消费者基于真实购物体验发布差评是否构成侵权,商家请求删除差评并赔偿损失是否应支持。

基本事实

消费者杨某花89元网购一盒草莓,签收后发现部分坏果,要求按7颗草莓价格赔付19元;店铺仅同意退款5元并转账,双方协商未果。杨某确认收货后发表差评,称店铺在其申请退款后电话骚扰其及收件人朋友、服务态度很差。店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杨某删除差评并赔偿损失、法律咨询费等共计1000元。

法院认定

法院认定杨某的评价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判决驳回商家的全部诉讼请求。

裁判理由

消费者依法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批评、评价的权利;买家评价通常具有主观性,只要并非出于主观恶意,商家无权苛求消费者必须给出好评。杨某依据自身真实购物体验给出差评,内容未达到侮辱、诽谤程度,店铺亦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评价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店铺评分及排名下降等。

实务要点

消费者在网络平台评价时应遵循合法、客观、真实原则,负面评价也要有理有据,不能捏造歪曲事实或使用侮辱性语言;商家应理性看待差评,加强沟通处置,通过平台官方渠道依法维权;网购平台应健全评价争议处理机制,搭建商家申诉与消费者举证的双向通道。

查看官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