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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与公司治理4 分钟阅读

苏州外卖骑手和平台之间,到底能不能认定劳动关系?

外卖骑手与平台是不是劳动关系,不能只看协议名称。本文结合苏州法院常见裁判思路,讲清专送、众包、外包等情形下的认定要点和证据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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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

晚上八点,苏州工业园区某商圈正是外卖高峰。一名专送骑手在送餐途中摔伤,站点站长赶来后说:“你和平台签的是合作服务协议,不是员工,工伤找平台没用。”骑手打开手机,里面有排班表、晨会通知、站长派单记录、迟到罚款截图,工资也是按单结算、每月由第三方公司打款。他一时搞不清:自己每天被站点管着跑单,到底算不算平台或站点公司的员工?

这个争议的核心,就是外卖骑手和平台之间能不能认定劳动关系。答案不是看协议封面写了“合作”还是“承揽”,而是看实际用工中,骑手受谁管理、为谁干活、报酬怎么结。

法律规定

劳动关系怎么认,主要看《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用工未同时订立的,一般应在一个月内补上。

更细的判断标准,在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双方主体资格合适;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条还列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其中工资记录、招工记录、考勤记录等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讲的是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第五百零九条要求当事人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放到骑手场景,协议叫什么名字只是一层,实际怎么履行更关键。但劳动关系不是普通合同关系,不能只靠《民法典》合同编来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也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通常要先走劳动仲裁。

法院实务怎么判

苏州法院处理这类纠纷,通常不会只看骑手签的是“劳动合同”“劳务协议”还是“合作服务协议”,而是围绕“管理从属性”审查:谁排班、谁派单、谁考勤、谁开晨会、谁发工服头盔、谁罚款扣款、骑手能不能自己决定接不接单、报酬是按单计价还是有底薪保底、结算方是谁。

从本地常见裁判思路看,专送骑手如果长期固定在站点、接受站长调度和考勤管理、统一装备、参加例会、违反规则会被扣款,法院更可能往劳动关系方向审查。众包骑手如果上线时间自由、可以拒单、没有固定站点和考勤,通常更接近劳务或承揽关系;但如果平台或外包公司仍然强管理、强考核,也不能一刀切。

还要注意,平台往往不是直接用工主体。很多骑手是和配送商、外包公司、灵活用工平台签协议,工资也由第三方发放。这时要先看谁是实际管理方、谁是用工主体,再谈和“平台”能不能认定劳动关系。

边界与例外

第一种例外是众包和专送的差别。众包骑手自主性更强,认定劳动关系难度通常更大;专送骑手管理痕迹更重,认定可能性相对更高,但仍要结合证据,不是穿了工服就当然成立。

第二种是“个体户”“承揽协议”“灵活用工结算”这类安排。骑手被要求注册个体工商户、签承揽协议,不当然排除劳动关系;但如果骑手确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可以自行安排替代人员,认定劳动关系的难度会增加。

第三种是外包、劳务派遣。骑手可能与配送商或劳务公司签合同,平台只负责派单规则。此时要审查谁招人、谁管理、谁发钱、谁承担用工责任,不能简单把平台列成用人单位。

第四种是退休返聘等特殊情形。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工方发生用工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这是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的口径。还有,没有劳动关系不等于没有救济,发生事故还可以看意外险、第三者侵权、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等路径。

普通人能怎么做

  1. 入职时看清合同主体和协议名称,拍照留存。不要只签空白文件,不要随手签“自愿放弃劳动关系”“自愿放弃社保”之类材料。

  2. 日常固定管理证据。保存排班表、晨会通知、站长群聊天、APP派单和拒单权限、考勤打卡、罚款奖惩、工服头盔领用、培训记录。这些比口头说“我归站点管”有用。

  3. 保存报酬证据。银行流水、结算单、每单计价规则、扣款明细都要留,重点看付款方是谁、有没有底薪或保底、工资是否按月稳定发放。

  4. 发生事故先报警、就医,保存订单路线、事故现场照片、保险单,问清意外险投保人是谁。工伤认定单位一般应在30日内申请,个人可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时效通常为1年,别拖。

  5. 争议起来先别急着和站点签“一次性了结”协议。先整理证据,再咨询劳动仲裁或专业律师,确认是走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还是走劳务受害、保险理赔路径。

律师温馨提示

外卖骑手劳动关系认定,难点往往不在法条,而在证据:谁派单、谁考勤、谁罚款、谁发钱。董坤律师在苏州代理民商事案件,处理用工与公司治理相关纠纷时,会从合同文本、APP记录、工资流水、站点管理痕迹入手梳理。每个案件事实不同,结论要结合证据判断,不能提前承诺结果。

作者介绍:董坤律师,华商(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尤其擅长外卖骑手、平台用工等用工与公司治理相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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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法律判断依赖完整事实、证据与适用法律,请勿仅依据本文作出重大决定。需要个案帮助时,请咨询合资格的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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