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法疑小答
FAQ —— 常见问题,一次说清。
关于咨询、收费、委托流程和案件范围,先在这里说清楚。
可以,但要走对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26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相关规定也强调,股东不能仅以知情权、利润分配等受损为由起诉解散。苏州法院、江苏法院通常看“僵”不看“亏”:股东会、董事会是否长期开不起来,决议是否持续无法形成,公司是否已实际停摆;单纯亏损、分红少一般不支持。普通人要准备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历次股东会通知和决议、表决僵持记录、催告协商和股权转让等替代途径的证据。风险提示:先固定“已尝试其他途径仍不能解决”的证据,否则容易被驳回;同时注意公司解散后的清算义务。 董坤律师 · 华商(苏州)律师事务所 最后更新:2026.10
可以,但要分情况:瑕疵严重且在期限内才能撤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6条,股东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未被通知参会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之日起六十日内,且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苏州、江苏法院审理这类案子,通常先看程序瑕疵是否实质影响决议,是否剥夺小股东知情、参会和表决权;仅有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的,法院通常不会撤销。普通人要准备股东身份和持股证明、公司章程、会议通知及送达记录、会议记录和表决票、决议原件、知道决议时间的证据。风险提示:撤销权有除斥期间,过期会消灭;只抓轻微程序问题,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后不支持撤销。 董坤律师 · 华商(苏州)律师事务所 最后更新:2026.10
要分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没有股东会决议,效力不能一概而论,关键看相对人是否善意、是否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相关规定,公司为他人担保通常应按章程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相对人未审查决议,一般难认定善意,担保对公司可能不发生效力。苏州、江苏法院常见思路是:看担保是否关联担保、金额是否超章程权限、签约人权限、印章使用和交易背景,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相对人有无审查决议。普通人应准备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担保合同、授权文件、对方审查记录、沟通记录和付款凭证。风险提示:没有决议不等于必然无效,但缺少决议和审查证据,公司可能以越权担保抗辩;对外担保前最好补齐决议并留存审查材料。 董坤律师 · 华商(苏州)律师事务所 最后更新:2026.10
要分情况。公司减资未依法通知债权人,法院通常会认定减资程序有瑕疵;股东是否担责,关键看其是否实际收回出资、减资是否损害债权人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24条,公司减资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第226条规定,违法减资的,股东应退还收到的资金、恢复原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苏州、江苏法院一般会审查债权人是否属于已知债权人、公司有无单独通知、股东有无实际取得减资款。债权人要准备合同、对账单、催款记录、生效判决,并调取工商减资档案。风险提示:减资后公司偿债能力下降,股东可能被要求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发现减资应尽早主张权利并保全证据。 董坤律师 · 华商(苏州)律师事务所 最后更新:2026.10
要分情况。隐名股东想显名,核心看代持关系是否真实,以及其他股东是否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1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不购买视为同意。代持显名可参照该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相关规定。苏州法院、江苏法院通常综合审查代持协议、实际出资凭证、分红记录、股东会决议、其他股东是否知情并同意、是否参与经营。其他股东不同意,不代表一定不能显名,但法院一般会看是否损害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普通人要准备书面代持协议、转账流水、出资证明、微信沟通、分红凭证、股东会文件。风险提示:仅有口头约定和转账,证明力偏弱;实际出资与代持合意要能对应。 董坤律师 · 华商(苏州)律师事务所 最后更新:2026.10
可以,苏州起诉一般分准备材料、确定管辖、提交立案、缴费排期、开庭裁判几步,网上立案可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江苏入口或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起诉要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副本;管辖通常看第22条、第24条、第35条,合同纠纷还可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条判断履行地。举证责任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和上述解释第90条、第108条。诉讼费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6条、第29条,一般由败诉方负担。网上操作就是实名认证后选苏州有管辖权的法院,上传起诉状、身份材料、证据清单和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法院审核,材料不齐会通知补正。苏州法院通常会先看管辖对不对、材料全不全,普通人要把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催告记录留好。注意网上提交不等于已立案,收到补正通知要及时处理,证据原件要保留。 董坤律师 · 华商(苏州)律师事务所 最后更新:2026.10
能。没有被告身份证复印件,苏州法院一般也会立案,但起诉状得写清被告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能确定身份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要求起诉有明确的被告,不是必须有身份证复印件。苏州、江苏法院常见做法是先收案,立案庭审查能初步锁定被告就放行;材料太模糊才要求补正。普通人准备起诉状、被告姓名住址电话、能证明你们有纠纷的合同转账聊天记录就行,身份证号能写则写,写不了别编。风险提示:被告身份信息太笼统可能被要求补正或不予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尽量写具体,转账凭证、合同、聊天记录要留原件。 董坤律师 · 华商(苏州)律师事务所 最后更新:2026.10
要分情况。诉讼费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6条、第8条、第9条算,财产案件按诉讼标的额分段累计交纳,非财产案件按件或固定标准交纳。败诉方是否承担,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9条,一般由败诉方负担;但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通常会按支持比例分担,调解或撤诉还可减半并协商负担。苏州法院、江苏法院常见思路是看诉讼请求支持比例、案件性质和双方过错,不是谁起诉谁就全担。普通人要提前算清标的额,保留缴费票据和费用凭证,别把金额虚高。风险提示:起诉金额过高会多垫诉讼费,败诉部分可能自己承担;证据不足也会影响费用分担。 董坤律师 · 华商(苏州)律师事务所 最后更新:2026.10
要分情况,判决生效且履行期届满对方不履行,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多久能执行到位,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对方有无财产、是否需要评估拍卖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生效判决、调解书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可申请执行;第246条规定申请执行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别拖过时效。苏州法院通常先审查文书是否生效、履行期是否届满、申请主体和管辖,再立案查控。普通人要准备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证明、身份材料、执行申请书、具体财产线索和收款账户信息。江苏法院实践中,有明确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线索的,推进通常更快;暂时无财产的,可能终结本次执行,发现财产后可申请恢复。风险提示:财产线索越具体越好,终本不等于债务消灭,二年申请执行期间务必留意。 董坤律师 · 华商(苏州)律师事务所 最后更新:2026.10
能,但要符合法定情形,由法院决定,不是申请就必然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并有妨害执行等情形的,法院可以拘留;第103、104、105条规定了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及拘留程序。苏州、江苏法院通常看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财产、规避执行、违反限制消费令等,情节较轻的先训诫、罚款、纳入失信名单,情节严重的才拘留。普通人要准备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案号、对方财产线索和妨害执行证据。风险提示:拘留不等于替人还钱,关键仍是查控财产;线索要具体到账户、车辆、住所或经营场所。 董坤律师 · 华商(苏州)律师事务所 最后更新:20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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